正义网景德镇4月27日电(通讯员 刘鑫)所得收入不够挥霍,与他人预谋监守自盗,从小偷小摸到贪得无厌,最终落入法网。近日,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对汪某等四人分别涉嫌盗窃罪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予以起诉。
80后的汪某和宋某是小学同学,久而久之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。之后,宋某到景德镇市某公司当了一名仓库管理员,虽说收入不高,但也相对稳定。汪某初中毕业后就去外地闯荡,与宋某偶尔联系联络感情。
在外打拼的汪某因事业不顺回到了景德镇,和宋某叙旧时候感叹赚钱不易,“兄弟啊,在外打拼这么多年,你看哥哥我还是穷光蛋一个,饭都吃不饱。”宋某也感慨收入低,要想办法赚钱。
汪某闲暇无事来到宋某工作的仓库,看到仓库里成堆的电缆不由得说了句“这电缆肯定很值钱吧。”宋某说:“那是,电缆里的铜芯卖给收废品的都能卖不少钱。”
据宋某交代,当天晚上汪某就到他租住的地方,两人合议,要想方设法从仓库里盗取电缆去卖。
事后,两人去宋某工作的仓库踩点,他们发现在黄泥头村某气站能够翻过围墙进入仓库。回去之后便开始做盗取电缆的准备工作。
汪某联系了出租车司机候某装货。据其交代,他在乘坐出租车时候跟候某闲聊说到想装点货去外地贩卖,侯某表示只要价钱合适,什么货都装。汪某和侯某达成每次运货500元的协议。
随后,汪某、宋某搭乘候某驾驶的出租车来到黄泥头村某气站,汪、宋二人翻墙进入仓库。宋某到其办公室拔掉监控电源线后,二人用液压剪剪下两根2-3米的电缆,抛扔到围墙外面,拖到路边。宋某交代,刚开始两人不敢多偷,想一点点的偷不容易被发现。
汪某二人得手后,将所盗电缆搬上车,由侯某驾车驶往乐平市某村的一家废品收购站。汪某将电缆内铜芯以每斤14元的价格销赃,获利2200元。之后,三人以同样的方式盗取电缆,分别获利2200元和2600元。侯某负责运输赃物,每次获利500元。
小偷小摸慢慢满足不了汪、宋的胃口,他们想“干几票大的”。
汪某找到侯某,让其借一辆大车来运电缆。侯某帮助汪某从鄱阳县借到一辆货车,汪某与其约定运费1800元。当晚0时许,汪某、宋某、候某带肖某来到作案地,由汪某望风,宋某和另一被告人肖某进入仓库盗窃,侯某帮忙装车运输,共盗得电缆近80米,获利16000元。
这一次得手后,让汪某等人信心大涨,决定再干一票。半个月后,汪某开车带宋某、肖某来到仓库盗窃时被失主发现,三人弃车逃跑,随后被抓获。
据悉,汪某等人所盗电缆经估价总价值50000余元。
据该案承办人介绍,汪某、宋某、肖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。侯某明知所运输为赃物依旧帮助运输,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四人均被依法提起诉讼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平泉县-承德市
桥西区-石家庄